近日,市政府安委会发出《关于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通知》(渝安委〔2018〕13号),要求全力打好第四季度防控重特大事故攻坚战。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要突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严格执法三个重点,扎实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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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府、部门、企业:抓好风险研判,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各区县(自治县)、市级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于今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风险研判,确定重大风险点,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重大风险清单,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细化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严防风险失控。
全市所有企业要针对性开展风险辨识,完善清单,尤其是对较大以上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严管严控。
二
企业:严格“日周月”隐患排查,抓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企业要切实做到“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经理月排查”,做到一般隐患即查即改,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严格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三
部门:开展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行动。
各区县(自治县)、市级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持续用好执法“三部曲”,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持“首查必罚”、“依法从重”,强力推进重点问题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狠抓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一)狠抓责任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今年10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对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政府一把手要听取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各区县(自治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判,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风险清单,并带队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履职情况。
(二)严肃责任追究
各区县(自治县)要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坚决杜绝有事不查、查而不处、处而不严的现象。
(三)严格督查考核
市政府安委会将对各区县(自治县)、市级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开展督查,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四)加强氛围营造
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信、QQ、标语、张贴画、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市政府安委会将继续强化对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的每月通报,对风险研判不到位、执法不严格、企业“日周月”隐患排查督促不力等开展约谈通报,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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