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娃关注】“万州公交车”翻版,女乘客掌掴司机,司机被解雇!

“万州公交车事件”才过去一个多月,我们曾统计了这一个月发生殴打司机的公交车事件:【安娃关注】“万州公交坠江”事件后,又连续出现25次类似情况!正好统计到11月28日这天,而在28日这天贵州毕节刚好发生一起和"万州公交车事件"极为相似的事故。

▲万州公交车事件监控截图

▲贵州毕节公交车事件监控截图

11月28号傍晚18点40左右,贵州毕节12路公交车正常运营,当行驶到青龙山隧道时上来两名乘客,往投币箱里投了两块钱,驾驶员提醒乘客还需再投两块钱,而乘客又分两次投了两块钱。

司机抱怨乘客投四块钱投了三次,出言不逊辱骂他人,导致女乘客质问司机,言语间双方便发生肢体冲突。

期间,车上的乘客也在劝导女乘客和司机,但是,女乘客和司机依旧争论不休。争论过程中,女乘客一怒之下就扇了驾驶员两个耳光,司机还手之际,公交车失控,撞上路边的护路基,导致公交车右前轮,大灯,大灯架以及前挡风玻璃不同程度受损。

让人后怕的是,事发时这辆公交车恰好也在一座桥上!桥面距离河床十米左右,车上还载有数十名乘客。

目前,涉事女乘客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而驾驶员苏某因涉嫌辱骂他人,也将面临解聘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公交车不能随意等、停、靠

由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组织运营;第十八条规定,不得在规定的站点外上下客。

公交车司机并非不讲道理、不近人情,而是遵守规定,维护广大乘客的共同利益。

抢夺方向盘也会判处死刑

交车司机有时候态度不好或服务不周,会引起乘客不满。碰到这种情况,举报是最为便捷的维权途径。

行车过程中抢夺方向盘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类似的行为还包括对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推搡、殴打等。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只要你实施了危险行为,就构成犯罪,不管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

司机更要理智

公交车司机,要文明行车,保持理智,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采取制动措施,安全停车后,立即报警处置。

(来源:网络、直播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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