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对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提出,优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政策,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确保中小学教师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
《意见》提出,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使教师能够安心在岗从教。
力争3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意见》提出,各地要加强省级统筹,强化政府责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政策。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凡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达标,财力较强的省份要加快进度。
确保教育经费不低于GDP的4%
《意见》明确,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要持续保障财政投入,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造福949.36万义务教育教师
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1.89万所,招生3313.78万人,在校生1.45亿人,专任教师949.36万人,其中,小学专任教师594.49万人,初高中专任教师354.8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