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记者从区环保局了解到,上月13日,全区整治散乱污百日攻坚行动启动,目前,该行动进入强制整治阶段,已关停散乱污企业61家,查处违法案件193件、罚款2364.4万元,办理行政拘留15件、刑事犯罪4件、查封扣押13件、限产停产12件、按日处罚1件。
各镇街负责人带队现场办公
该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镇街、园区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相关负责人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现场,高效处理工作。前期,按照镇街自查、属地科室审查的原则分批次排查、梳理、确定整治对象,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
第一批纳入整治248家,第二批纳入整治149家,全部按照关闭取缔一批、停产整治一批的方式实施分类处置,据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第一批强制整治对象,主要是在第一阶段督察组交办案件涉及点位及其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企业以及四山区域范围内的248家‘散乱污’企业。”
此外,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依法与19个镇街环保办签订了委托执法协议,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移送等环节进行环境执法培训,筑好“执法关”。
整改不力要被严肃追责问责
全区成立以9个部门、19个镇街为成员单位的现场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调度,落实责任和工作要求。按照片区负责的原则,区环保局明确专人负责指导、督促、联络、协调。强化保障措施,做好预备工作。
“19个镇街和9个区级部门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整治工作每个环节都立下‘军令状’,坚决杜绝新增‘散乱污’企业和已关闭取缔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说。
“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由分管区领导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整改不力对全区整治进展造成影响的,按程序移交区纪委监委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以责任落实为突破口,倒逼镇街和部门作为。”这位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
记者邬姜 小编小小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