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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的创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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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南岸区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

正式出台。

根据《办法》规定,

(点击↑篮字了解详情)

我区将从今年起,

用10年左右时间,

有计划、有重点地从大数据、大健康、

大生态等重点产业领域的在区创新型企业中,

遴选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

(以下简称“创新人才”),

予以重点培养和支持,

畅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努力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

目前,“南岸区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首批人选申报遴选工作

正式启动。

本次遴选可由企业推荐也可自荐,

想要参加的创新人才可在10月26日前,

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对口服务部门申报。

选上了有什么待遇

成功入选的创新人才

将由区委、区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并给予经费资助。

其中,创新人才主持的重大创新项目,

在区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

给予创新人才团队50万元资助经费,

给予创新人才每月2万元的岗位津贴;

在区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

给予创新人才团队20万元资助经费,

给予创新人才每月1万元的岗位津贴。

同时,创新人才还将被纳入区委联系服务专家对象,

在子女入学入托、配偶就业、医疗保健等方面

获得重点支持,

享受人事人才、优先推荐、宣传典型、

诚信记录等服务措施。

哪些人可以申报

凡是在南岸区(含重庆经开区)注册、

纳税的企业中,

从事研发、技术创新、经营管理、成果转化

等工作的创新人才均可申报。

同时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爱国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在创新工作中担任重要职务,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科技水平或管理水平,为同行专家认可;

主持重大创新项目,项目在区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且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其产品达到量产条件,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

申报应准备哪些材料

申报推荐材料主要包括:

南岸区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表,

所主持的重大创新项目实施情况,

企业营业执照及上一年度在南岸区

(含重庆经开区)纳税情况,

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小编在这里提醒,

本次申报时间截至2018年10月26日。

想要申报的创新人才请在此之前携材料,

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对口服务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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