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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南坪实验外国语小学是否招收流动人员子女等相关问题
南岸市民在信箱留言咨询:
本人想咨询南坪实验外国语小学是否招收流动人员子女,同时这个校区是不是南坪实验小学本部搬过来的啊?
区教委现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8〕5号)、《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渝教基〔2016〕8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委将根据“三对口”入学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即: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登记地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一致,居住地与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一致,且均属于划片对口学校招生范围。 信访人情况如果符合市教委“三对口”入学原则,可在南坪实验外国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 信访人情况如不符合市教委“三对口”入学原则,可向政府指定的接收流动人口的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就学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居住证; ③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购房证件或在我区居住的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租赁房屋产权证(公房为房屋使用证)和现居住地所属街道(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④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务工证明(含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摊位或门面租赁合同等)和相关社会保险缴纳费记录; ⑤法定监护人(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未列入社会保险范围的)提供由现居住地所属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业证明; ⑥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转学生需提供学籍证明。 待小孩入学当年6月20日左右学校招生工作启动后,到政府指定的流动人口学校海棠溪小学提出申请。学校将根据《南岸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积分安置暂行办法》进行积分排位,再按照入读年级学位情况根据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