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失能人员
长期护理保险来了
从本月起
重庆以大渡口、巴南、垫江、石柱
为首批试点区县
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参保对象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将为长期失能人员
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
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护理
12月22日,据市企业医院协会2018学术管理年会消息,根据《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意见》:
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期间,保险资金通过医保基金、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等渠道筹集;
2018年筹资标准为150元/人/年,其中医保基金补助60元/人/年,参保人个人承担90元/人/年;
对属于长期护理保险支付服务项目及标准的费用,将不设起付线,按50元/人/日的标准结算;
在经办服务方面,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具体承办。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将以“先职工、后居民,先试点、后推开”为原则,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与医疗保持相对独立、互相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计划通过一两年的试点,基本形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标准、长期护理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
会上,协会向全市社会医疗机构发起社会医疗机构诚信自律公约的倡议书,重钢总医院、重庆市东南医院、重庆三博长安医院等52家医疗机构,作为我市首批医疗机构参与公约签订,他们将自觉承诺遵守诚信、自律公约,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办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