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提醒】严查!“老年代步车”扰乱道路通行秩序,发生事故损失大!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被称为“老年代步车”的电动三轮、四轮车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这些车一般具有彩色外壳,体积比普通电动自行车大得多,有的甚至达到2米多长、1米5左右宽。

这类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因其价格便宜、操作方便,又能遮风挡雨等便利条件,备受市民“青睐”,特别是老年人居多。现在有部分老年人,甚至驾驶此类“代步车”接送孙辈上、下学。然而,这类看似方便快捷的“老年代步车”,却在实际的道路行驶中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具有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案例回顾

2018年5月10日23时50分,李某驾驶车辆从几江中学方向沿鼎山大道往客运中心方向行驶,当李某行驶到美天公园王府路口往右变更车道时,与其车行方向右侧车道内蒋某驾驶的无牌电动四轮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59岁的“老年代步车”驾驶员蒋某,持D类驾驶证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缺乏必要的驾驶技能,在此次事故中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老年代步车

根据工信部《纯电动车乘用车技术条件》规定,纯电动汽车最高车速不低于80km/h,续航里程不得低于80km,而目前市面上售卖的“老年代步车”明显达不到这样的要求,因此其不属于纯电动汽车。而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也没有此类产品,“老年代步车”无法挂牌和缴纳保险,一旦发生事故没有相应保障。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然而,目前行驶在城市路面上的“老年代步车”不仅没有号牌,也没有登记。厂家和销售商为赚取利润,往往会以“无需上牌、无需驾照”为噱头实现车辆销售。根据规定,无证驾驶该类车辆上路除了将被罚款和暂扣车辆,情况特殊的,还可能面临拘留。

老年代步车的危害

老年代步车质量参差不齐,安全性能无法保障,在车速快、转弯急的情况下,往往会导致车辆侧翻。这类车辆车身外部,前后没有防撞吸能结构;而车身内部,连最基础的安全带都没有,更不用提安全气囊和儿童座椅接口等配置了。再者,部分车辆甚至将电风扇直接安装在副驾面板上,如果受到物理撞击,极易对车内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此外,大多数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由于没有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更没有机动车驾驶员记分制度的约束,导致老年代步车在道路行驶中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主要表现为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等现象。同时,从事非法营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而从驾驶人角度来看,因为无保险保障,也增加了事故处理难度。

交巡警提醒

一些销售电动四轮车的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欺骗消费者,以这类车辆不属于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和上牌为噱头吸引顾客,扩大销售。实际上,这些车辆都是一些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的非国标电动汽车,车辆本身的安全系数就不高,加之很多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无号牌行驶,存在的安全隐患就更大,交管部门一旦发现这类车辆上路行驶,将严格查处,希望市民能从自身做起,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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