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
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和微博里
出现了这样的一条视频
说的是:
江西省政府大院旁的高楼起火
传言说“煤气管道像炸弹从15楼炸到底楼”
更耸人听闻的说法是
“好多人没起床就一下火化了”
…
乍一看
吓得心脏扑通扑通的
但仔细一想
怎么好像以前在哪听过
……
没错,就是这个视频
↓↓↓
以上画面其实为伊朗高层建筑火灾视频
并非发生在江西省政府大院附近!
特此辟谣!
其实
这段视频曾在2017年4月28日
就被人用来造谣
不过那次地点被“安排”在了八一广场
↓↓↓
当时
警方也发布辟谣通报
并对制造传播者予以处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底线恶意造谣让人愤怒
捏造传播此类视频用心卑劣
网络不是无法之地
造谣、传谣者一时爽
但面临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江津区网信办温馨提醒:网络社会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属违法行为。广大网民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随意转发,更不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