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干了这件事 有可能遭处罚20万元……

近期,有群众反映一楼盘项目工地,通宵施工噪音严重扰民,影响附近群众正常休息,希望相关部门给予查处。

施工现场

8月29日,记者与区群工热线管理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去到群众反映的悦府一期项目工地了解情况。

据介绍,该项目位于合阳城街道沙坪社区,规划建设楼房3栋,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8月14日晚确因工艺需要,对3栋楼房的转换层浇筑作业,在作业过程中产生噪音确实有扰民的情况。”该项目现场负责人王勇解释说。

施工现场

接群众反映后,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去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经现场调查,事发当晚施工单位在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动用了塔吊3台,泵车2台进行楼房转换层浇筑。“夜间施工行为是属实的,但经检测工地噪音未超出《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的限值。”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丁德君介绍说,针对该情况,一是现场对项目现场负责人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二是要求项目工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如确实需要夜间施工,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三是对项目工地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丁德君表示,夜间施工时间一般为夜间22点至次日早上6点,在此期间禁止强噪声作业。确因工艺或抢险需要等情况,在经区城乡建委审批后,报区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同时企业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将噪音控制在55分贝内,实现达标排放。如工地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噪音超标将处2万至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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