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最新出炉!

9月6日即将开学啦!

永川家长们正张罗着给孩子报名,

学费、伙食费、住宿费...

这些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那么,

新学期你家孩子应该交多少呢?

昨日,区教委公示了

永川区2018年秋期

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

最新收费标准

永川2018年秋期公办幼儿园收费

关于收费项目中

值得注意的是:

1.伙食费(含点心费)坚持自愿就餐原则,收费标准与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以区教委和区发改委备案金额为准。属代收费,按月公布,期末结算,多退少补。

2.寒暑假保教服务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其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可在平时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

备注:

1.幼儿园在正常工作作息时间内只能收取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含点心费),不得以其它任何名义收费。任何时间都不得以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等名义另外收费;

2.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收费减免制度。经家长申请,幼儿园核实,报区教委审批后减免;

3.寄宿制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4.市级示范幼儿园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

5.幼儿中途休园、退园收费:

①因故连续休园1个月及以上,并事先办理休园手续的,保育教育费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

②因故要求退园或转园的,其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按在园天数计算收取保育教育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

③学期初或学期末不足半个月的,按工作日计算收取保育教育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三种情况伙食费都按实际收取;

6.民办幼儿园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根据教育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进行收费公示。

永川2018年秋期普通高中收费

学费

课本费

普通宿舍住宿费

服务性收费

备注:

1.学校收取择校生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

2.各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按照永川区发改委、永川区教委批准文件执行,学校须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文件。

你家娃是按照以上标准交费的吗?

如果不是请拨打以下投诉电话↓↓

永川区物价检查所监制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诉电话:12358

永川区财政局

投诉电话:49896978

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投诉电话:49895252

赶紧收藏!

放到圈子里,让更多家长看到!

(来自永川教委、永川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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