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即将开学啦!
永川家长们正张罗着给孩子报名,
学费、伙食费、住宿费...
这些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那么,
新学期你家孩子应该交多少呢?
昨日,区教委公示了
永川区2018年秋期
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
最新收费标准
永川2018年秋期公办幼儿园收费
关于收费项目中
值得注意的是:
1.伙食费(含点心费)坚持自愿就餐原则,收费标准与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以区教委和区发改委备案金额为准。属代收费,按月公布,期末结算,多退少补。
2.寒暑假保教服务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其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可在平时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
备注:
1.幼儿园在正常工作作息时间内只能收取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含点心费),不得以其它任何名义收费。任何时间都不得以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等名义另外收费;
2.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收费减免制度。经家长申请,幼儿园核实,报区教委审批后减免;
3.寄宿制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4.市级示范幼儿园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
5.幼儿中途休园、退园收费:
①因故连续休园1个月及以上,并事先办理休园手续的,保育教育费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
②因故要求退园或转园的,其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按在园天数计算收取保育教育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
③学期初或学期末不足半个月的,按工作日计算收取保育教育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三种情况伙食费都按实际收取;
6.民办幼儿园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根据教育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进行收费公示。
永川2018年秋期普通高中收费
学费
课本费
普通宿舍住宿费
服务性收费
备注:
1.学校收取择校生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
2.各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按照永川区发改委、永川区教委批准文件执行,学校须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文件。
你家娃是按照以上标准交费的吗?
如果不是请拨打以下投诉电话↓↓
永川区物价检查所监制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诉电话:12358
永川区财政局
投诉电话:49896978
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投诉电话:4989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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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永川教委、永川生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