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因套牌被处罚
已经屡见不鲜
最近,又有人因为套牌遭了!
永川一男子无证驾驶套牌车被查获
罚款7000元,拘留10天!
2018年11月18日上午,永川区交巡警支队通过缉查工作发现了一辆逾期未报废的车辆渝C9***3,随后,执勤民警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检查发现驾驶员罗某系无证驾驶。
同时,经过系统与此车比对,发现其驾驶车辆号牌系套牌。
查获的这辆车是一辆长安牌红色奔奔小型轿车,而公安系统中显示该牌照车辆为一辆绿色奇瑞牌小型轿车。
经询问得知,车主罗某在2个月前购买了这辆二手车,因舍不得过户的钱,便从卖二手车的朋友蒋某处找了一副报废车辆渝C9***3的车牌换上,将原车牌渝C6***5的车牌取下。
据了解,罗某在2016年因无证驾驶被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但知错不改,明知无证驾驶、套牌是违法行为仍抱有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交巡警对罗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7000元的罚款处罚。
交巡警提醒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心存侥幸,以为不会被罚
结果得不偿失...
希望大家都能
遵章守纪、文明行车!
(来自永川手机台、永川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