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领域
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全力确保交通道路安全畅通
2019年1月4日
交巡警支队联合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审计室
对超过规定处理期限、公告期满
至今仍无人认领的580辆涉案车辆
进行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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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销毁的涉案电瓶车4辆、摩托车393辆、小型汽车175辆、中型汽车4辆、大型汽车4辆。以上车辆多存在无牌、套牌、非法拼装、已注销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且绝大多数车辆安全状况较差,有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销毁前,交巡警支队对逾期(三个月)未领取的车辆,进行登报公告,经三个月公告期满后,车辆所有人仍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法律规定,报经相关部门同意,由有强制报废资质的报废公司对该批车辆进行集中销毁。
销毁现场,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审计室相关科室人员,根据涉案车辆登记台账,对580台涉案车辆的相关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并对整个销毁过程进行拍照监督。在多部门的监督下,报废公司技术人员逐一对涉案车辆进行拆卸、切割解体。
今后
交巡警支队将持续加大对无牌无证、拼装、
改装、报废的摩托车,货车、面包车、客车等
交通违法行为打击治理力度
全力为辖区道路交通营造
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