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交巡警支队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载货汽车通行秩序,提高城区道路交通运行效率,9月17日起,我区对货车实行错峰出行、夜间运输。载货汽车应当严格按照标志要求,不得通行或按通行证在指定时段、路段通行。
根据限行管理要求,我区主要对微型、轻型、中型、重型货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及专项作业车实施限行管理。限行的区域为:荣双路殡仪馆路口、迎宾大道南段城南立交桥南路口、昌州大道东段向阳路路口、向阳路进城路口、昌龙立交环岛西路口、荣昌大道金科世界城路口、荣昌大道向阳北路路口、迎宾大道古镇路路口、联升大桥东路口、香国大道进城路口、荣吴路荣滨北路西段路口、昌州大道施济桥西桥头以内城市道路限制通行;限行时间是:核定载质量1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每天07:00—22:00禁行。
“上述区域限行后,载货汽车可绕行穿过城区。”该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鉴于高新区天正路全封闭式施工,在开通前,建议载货汽车绕行线路为:荣双路—城南大道—高新区任一道路—昌龙立交桥—昌龙立交桥转盘—荣昌大道—黄金大道—黄金大道西段及濑溪河路—联升大桥—香国大道—虹桥路—昌州大道西段。
该负责人提醒,因生产、建设、商贸运输需要须入城的载货汽车,我区将实行通行证管理,对载货汽车核发货运车辆通行证,通行证分白、黄、绿三种颜色,持证车辆按照通行证规定的时间、线路进行通行。从事市政、照明、环卫设施维护、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维护以及电、气工程抢险、道路救援的制式车辆无需办理通行证,根据其作业需求,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时间和线路通行;已申领通行证的车辆因报废或其他正当理由变更的,可以申请更换通行证;“黄标车、农机车辆”不予发放通行证。通行证办理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起,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办理地址:荣昌区高新区城南大道670号(荣昌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秩序大队307办公室)。
据介绍,限行管理正式实施后,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行为人,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实施记分管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蒋坤红 通讯员:刘 爽
编辑:金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