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行立改!我区各部门乡镇积极整改环保督察转办问题

近日,区国土局接到市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事项,称“市民反映和顺镇清水塘村花院组金竹湾采石场对生态严重破坏、空气和噪声污染严重”。该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区林业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和顺镇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

据了解,该采石场是我区规划布局的合法采石场,2016年2月18日经重庆市土地和矿业交易中心公开招拍挂取得采矿权,2016年4月28日经区国土局划定矿区批复,2017年7月11日取得环境评价批准书,2017年8月7日颁发采矿许可证,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

据现场检查,目前该企业正在进行矿山基建工作,新建工业广场和表土剥离工作厂区有一条旧采石生产线,现场堆放有少量石子、粉砂,破碎处有喷淋设施,喷雾机1台。经调查该生产线加工的石料主要是用于厂区道路、房屋建设等所需材料自用。

有部分群众反映因采石场作业导致房屋受损情况,该采石场已委托中介公司正在开展评估工作,如确有因石场开采引起的房屋受损,将由和顺镇政府责成矿山企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针对修路、放炮导致举报人新建框架房屋受损造成裂缝问题,该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采石场直径300米范围内有三户居民,正在协调选址新建房屋或者搬迁。

区环保局责令该采石场项目负责人加强项目期间施工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采石项目建设完成后,拆除原旧采石生产线;建设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减少生态影响,做好施工期间的粉尘控制;协调好周围群众关系,严防扰民事件再发生。

区林业局已于2016年9月18日对该矿山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恢复周边生态,并对违法占用林地中介鉴定面积2510平方米处以罚款25100元。

接下来

相关部门还将持续合力,对企业采矿许可、生态环境保护、生产安全、林地占用等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区人民医院后面有一养猪场,产生大量的臭气和废水,还有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和休息。”接到市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举报案件,区畜牧局高度重视。

6月24日,由区畜牧局、凤山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组深入现场进行了解,村民黄朝海利用院坝下空隙砌成圈舍,养猪33头,圈舍离区人民医院家属仅一围墙之隔,圈舍下建有化粪池,干粪主要供邻居和周边居民收集利用,污水经场内化粪池过滤后排入医院围墙内的化粪池,进入医院的污水管网。

经了解,该养殖场涉及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每次收集的潲水至少三天才能使用完,储存期间因酸腐产生大量的臭气。二是猪粪产生的臭气。三是猪的叫声形成的噪音污染。

经工作组的劝解,该养殖户同意不再从事养殖活动并关闭拆除圈舍,并承诺不在原址、禁养区和限养区新建圈舍从事养殖活动。凤山街道办事处还与养殖户签订了《武隆区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拆除补助协议》,对搬迁圈舍给予相应的补助。

目前,该养猪场已经关闭,困扰附近居民的臭气噪音也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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