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提高,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在落实学前教育资助补助政策方面,对公办、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通过减免保育费、生活补助、特困补助等方式,保障困难幼儿接收学前教育。2018年春期落实补助资金150万元,惠及1398名在园困难儿童。
对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力度有所加大。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为:一、二、三级普惠性公办幼儿园补助标准每生每年700元、600元、500元,一、二、三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700元、600元。2018年春期落实补助资金501万元,惠及7624名在园幼儿。
在加强学前教育基本建设资金保障方面,2018年落实9000万元债券资金用于全区新建、改扩建公办普性幼儿园的建设,落实1378万元补助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1%,普惠覆盖率达到98%,公办园占比不低于70%,独立建制公办园占比达30%,基本消除农村薄弱幼儿园”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在实施农村学前教育营养改善工程方面,我区在保持儿童家庭承担的生活费不减少的基础上,向全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在园儿童实施农村学前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幼儿园供餐质量,改善儿童营养状况,提升幼儿健康水平。2018年
实补助资金412万元。(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