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奉节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奉节县太和乡石板村村民委员会原主任陈亮贪污扶贫专项资金一案。奉节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亮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奉节县监察委员会组织县人大、县政协、县政法委、县乡(镇)村(社区)组织等97名党员干部代表到庭旁听。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间,被告人陈亮利用负责实施本村土鸡养殖扶贫项目之便,在购买土鸡苗的过程中通过伪造鸡苗发放花名册、土鸡养殖协议,虚增村民领取鸡苗数量,骗取12万元扶贫资金,数额较大,性质恶劣,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庭审中,被告人陈亮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没有异议,表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被告人陈诉
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和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清晰再现了陈亮走上犯罪道路的细节过程。
最后,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亮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旁听庭审现场
“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所带来的强烈冲击,让旁听的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真切感受到了违法犯罪带来的惨痛教训。
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不论职位大小,一定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得住诱惑,做到慎思、慎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