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政惠民】第一期:奉节公安局户政大队“四减”项目一览

为提升全县政务服务能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为群众、企业办事创业提供便利,实现市场主体最满意、人民群众最满意的目标,努力让群众、企业少跑一趟腿、少跑一道程序、少跨一道门槛,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问题。“四减”项目9个单位(第一批)正在执行。

县公安局户政大队

事项名称

1.出生登记

(图片来源网络)

1

减材料

规定材料

1.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薄;

2.父亲、母亲的居民身份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结婚证;

5.申请书;

6.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7.房地产权证。

调整后

1.申请书;

2.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薄;

3.出生医学证明 ;

4.结婚证。

2

减程序

规定程序

父亲或母亲提出申请→提供办理材料→窗口受理→审批→打印户口页(5个环节)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出生登记(2个环节)

3

减时间

规定时限

承诺时限

即办

事项名称

2.死亡注销

(图片来源网络)

1

减材料

规定材料

1.死亡医学证明;

2.居民户口薄;

3.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

4.申报人居民身份证;

5.村居委证明;

6.家属申请。

调整后

1.死亡医学证明或申请;

2.居民户口薄;

3.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

4.申报人居民身份证。

2

减程序

规定程序

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办理材料→窗口受理→审批→死亡注销(5个环节)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死亡注销(2个环节)

3

减时间

规定时限

承诺时限

即办

事项名称

3.户口迁移

(图片来源网络)

1

减材料

规定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书;

2.投靠方与被投靠方的户口薄;

3.亲属关系证明;

4.房地产权证;

5.结婚证;

6.居民身份证;

7.村(居)委会接受证明;

8.准予迁入(出)证明。

调整后

1.户口迁移申请书;

2.投靠方与被投靠方的户口薄;

3.关系证明;

4.房地产权证;

5.市外的需提供准予迁入(出)证明。

2

减程序

规定程序

书面申请→提交办理材料→窗口受理→派出所领导审批→县局审批→打印迁移证→原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落户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8个环节)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批→办理入户手续(3个环节)

3

减时间

规定时限

由派出所审批的户口事项15个工作日内办结;由区县公安机关审批的户口事项35个工作日内办结 。

承诺时限

派出所审批的10个工作日办结(调查核查时间除外);由县公安机关审批的2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事项名称

4.居民身份证

(图片来源网络)

1

减材料

规定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薄;

2.监护人代为申领的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换领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4.其他相关证件,主要指能证明本人就是户口薄上所登记人的证明材料。

调整后

1.居民户口薄、驾驶证、社保卡、原居民身份证携带任意一样皆可。

2

减程序

规定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签发→制证中心制证→邮递到县局→区县分发→派出所领取(8个环节)

办理程序

1.受理→审签制证→邮递到个人 (3个环节)

2.受理→审签制证→邮递到县局→区县分发→派出所领取(5个环节)

3.自助受理机办理→审签制证→自助机领取(3个环节)

3

减时间

规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备注:

以上事项办理的设立依据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类别均为“行政确认”。

县公安局户政大队减材料11个,减程序14个,减时间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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