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现对截止2018年12月17日我县小型面包车未检验、未报废及三条(含)违法行为未处理车辆进行曝光。请以下机动车车主及时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应业务,合法上路行驶。
驾驶逾期未检验小型面包车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扣3分的处罚,并责令参加机动车技术检验;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机动车有未处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扣留机动车行驶证,并书面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处理完毕后,立即发还机动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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