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市第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相关部门移交的群众举报督办件,受到市级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
重庆日报刊载题为《巫溪西溪河流域竟有33座水电站》监督报道,客观、真实反映了我县西溪河干流及部分支流水电站建设存在生态基流下泄量仍然不足等问题。
获知消息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连夜组织召开小水电环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布署会。
会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先斌,副县长陈钢与县级相关部门和小水电所涉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一起,针对市第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巫溪水电开发缺乏整体规划和监管,小水电密集,且部分小水电站存在无合法手续、生态基流下泄量不足、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共同商议制定整改方案,即刻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会议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思想,全力避免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要依法依规,对违规建设、违规运行的水电站,责令限期整改。
李先斌强调: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市第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督办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要提高政治敏感性,明确职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对于不彻底、不到位的责任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责;要态度端正、注重实效、立即行动、限时整改,确保我县小水电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