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由县公安局牵头,县环保局、文化委配合,对县城碧津广场至河滨公园的商业噪声进行了专项整治。
整治中,发现7家商户噪声超标。
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商家拆除噪声设备,
并告诫各商家从今以后
不能再做出噪声扰民的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为期1个月,此后将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执法人员告诫全县商家,根据《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噪声扰民。根据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夜间排放噪声扰民的,从重处罚。
大家都在看
酉阳如此多娇,引无数镜头竟折腰
美景|三角梅,千年龚滩呢喃的夏日私语
中国节 | 接触传统民俗文化、参与体验式项目,来龙潭古镇感受不一样的端午!
来源:酉名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