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药企再迎利好:从2018年11月7日起,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对申请人提出的优先审评申请采取即到即审方式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优先审评的品种。
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表示,对拟纳入优先审评的品种,也不再按批对外发布公示征求意见,调整为在药审中心网站“拟优先审评品种公示”栏目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5日。
之前,根据2017年12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药审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优先审评审批申请,由药审中心每月组织专家审核论证,并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及拟定优先审评的品种具体信息予以公示。
由”一月一审“到”即到即审“、由“按批对外发布公示征求意见”到”不再按批对外发布公示征求意见“,将进一步提高药品审评审批效率,缩短审批审批时间,激发药企研发和生产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