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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教育系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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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实际学习宣传贯彻 严以用权推进依法治教南岸区教育系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施行后,教育系统监察对象范围大幅拓展。按照南岸区纪委监委要求,区教育工委、派驻纪检组结合实际,聚焦严以用权、依法治教,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良好氛围。
领导带头,学习全覆盖。区教育党工委会和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区管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头雁效应”,带动教委机关、基层学校研读原文、真学细悟,提升了公职人员特别是新增监察对象的法纪意识。
多维联动,宣传到家校。区教育系统全员关注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清风南岸”,并依托“清风微教案”平台推送监察法相关内容;家校层面,积极拓展校内宣传阵地,坚持“小手牵大手”,通过在校生影响家庭成员、传递正能量,不断延伸宣传“触角”。
回应热点,贯彻求实效。通过教育宣传,引导公职人员牢记岗位职责,接受派驻监督,增强严以用权、拒腐防变,依法治教、依法办校的自觉,抓好当前考试招生、师德师风、规范办学等工作,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建设。
图为区教委机关公职人员学习监察法
图为珊瑚蒲辉实验小学校组织教职工学习监察法
图为重庆市特教中心向教职员工宣讲监察法
图为怡丰实验学校宣传监察法广告语
图为南坪中学学生观看宣传监察法展板
图为青龙路小学师生观看监察法标语
图为南坪实验幼儿园教师观看园内监察法宣传内容
图为天台岗小学LED屏宣传监察法广告语
转载自清风南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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