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监局通报一批不合格药品
近期
全市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开展了药品抽检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
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公布了一批不符合规定药品
情况如下:
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聚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20160101批次酒乌梢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聚合酶链式反应法]。
二、标示为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D01913M01批次醋龟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注: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
三、标示为四川五芝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70301批次白鲜皮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注:标示生产企业否认是其生产)。
四、标示为江西彭氏国药堂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7030711批次藕节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五、在中药材专业市场李贵双和吕彪摊位抽取的中药材山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显微鉴别]。
六、在中药材专业市场万清英摊位抽取的中药材粉葛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二氧化硫残留量]。
七、经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成都市益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50701批次穿心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八、标示为内江良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60201批次桑椹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总灰分]。
九、标示为江西彭氏国药堂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61001批次牡蛎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十、标示为安国市聚药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711001批次乌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十一、经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批次161001醋龟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十二、在重庆市永川区巨琪周英药店抽取的中药材龟甲、川贝母、五味子、穿山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十三、在桐君阁大药房永川区宝峰镇陆拾贰店抽取的沉香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薄层色谱]、检查[松香酸]、含量测定。
十四、经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成都欣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80102批次钩藤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
相关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
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
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相应企业
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
加强检查和抽检力度
并要求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加强日常监管
消除风险隐患
同时也提醒市民
发现药品问题
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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