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梁平在行动︱扫黑除恶出重拳 有奖举报促平安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
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
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
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举措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
需要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为拓宽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来源,调动梁平区市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形成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梁平警方发布 提供和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奖励办法 ,现 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奖励办法
凡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判决的, 每案奖励人民币40000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判决的, 每案奖励人民币30000元;以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判决的, 每案奖励人民币20000元;
(二)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头目或主犯的, 每抓获一人奖励人民币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骨干成员的, 每抓获一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其他一般成员的, 每抓获一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 每抓获一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 每抓获一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一般成员的, 每抓获一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抓获涉黑涉恶案件逃犯的, 每抓获一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1.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
2.公安机关事先掌握的;
3.国家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知悉的;
4.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的;
5.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信件、来访举报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中应当注明时间跨度,具体事例,被举报人的真实姓名、身份、住址、联系方式等。实名举报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数字码作为本人代码,作为匿名举报人的身份验证信息并给予奖励。
(一)电话举报: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扫黑办:(023)53242094、53242097;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023)53222412。
(二)邮箱举报:lpshce@163.com
(三)信件举报: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梁山路69号“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扫黑办”(邮编:405200);
(四)来访举报: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梁山路69号(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扫黑办)。
如发现以下12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请立即举报!(有奖哦)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 12种行为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组织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城区、城乡结合部盘踞一方的黑恶势力。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春夏秋冬,斗转星移
梁平公安,践行践诺
始终如一,坚守平安
来源 平安梁平
责编 严清思 审核 张望
值班副总 高小华
梁平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号,一直坚持原创、广做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