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沙坪坝多项举措促绿色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
沙坪坝区
坚定不移走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深入实施“碧水、蓝天、绿地、
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
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
自2013年以来
累计投入9亿多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
累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600余起
关停并转重污染企业700余家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稳定保持100%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从162天增加到270余天
林地面积增加3900多亩
加强领导 压实责任
形成绿色发展新体制
强化组织保障
沙坪坝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成立了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为双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红线划定等工作汇报。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河长制责任落实情况。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等法律法规。
分管区领导高频次研究解决黑臭水体整治、管网建设维护、次级河流水质改善、歌乐山片区工业污染整治等重难点问题。区人大、政协分别将生态环保纳入年度重点审议议题和视察协商主题。
强化制度保障
先后出台《沙坪坝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沙坪坝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方案》,全区26个镇街均成立了环境保护办公室,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和《行政执法委托书》。
全面推行河长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河长,4位分管区领导任分河长,将梁滩河、清水溪等13条主要河流河长制责任落实到4个区级部门和43个镇街级河长。
强化资金保障
将污染控制、生态保护等工作及项目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障。2013年以来,累计投入90201万元。2018年计划投入13108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目标考核
制定《沙坪坝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并与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等重点专项工作有机结合,将生态环保任务纳入全区各部门、镇街季度考核,实施任务动态更新、整改销号动态更新。
科学布局 规划引领
打造绿色发展新空间
科学划定生态、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以“四山”管制区为核心,将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67平方公里划入红线范围。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划定耕地保护红线48.6平方公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0.47平方公里。
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
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十二五”“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有序推进“两圈五园五城”重点板块开发建设。
严格环境准入
严格落实规划环评、重大项目环保决策机制、项目引进协作机制,坚决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环保准入的工业企业项目70个,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环评执行率100%。
转变方式 调整结构
增强绿色发展新动力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2013年以来,沙坪坝区利用征地拆迁、依法关停和搬迁等综合措施,累计关停并转重污染企业700余家。
关停全区6家水泥厂、9家重金属企业、22家采石厂、21家砂岩、页岩砖厂。关闭“地条钢”生产企业4家,淘汰产能1.845万吨。
加快推进产业升级
成为首批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22.6%、全市第一。
依托已有的西永微电园、物流园、沙磁文化产业园、台资园、青凤高科产业园五大园区基本形成“3+4+N”现代产业构架。
2013年以来,全区三次产业比重从0.9:58.6:40.5提高到0.6:43.5:55.9,产业结构明显优化。
稳步壮大生态产业
投入1300余万元,建成各类现代农业休闲产业园区33个,特色农业基地10个,休闲渔业基地10个。
加快推进建设歌乐山国际慢城。将蔬菜、水果、花卉产业与乡村旅游有机结合,成功举办花漫大地赏花节等节庆活动,累计吸引游客300万人次,每年实现乡村旅游收入7500余万元,带动产业增收2400余万元。突出重点 改善环境
构建绿色发展新支撑
大力整治水环境污染
贯彻落实碧水行动和水十条工作要求,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10艘船舶污染隐患。开展沙坪公园碧湖等7个湖库整治。
实施清水溪、凤凰溪、詹家溪、跳蹬河4条河流黑臭水体整治。
推进井口、土主、回龙坝、中梁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和井口、西永、土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施井双、山洞、西部新城等区域约120公里排污管网建设。
全面推行河长制,全区河流水库全部确立河库长。
截止2017年,梁滩河西溪桥出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Ⅴ类标准,清水溪等4条河流基本消除黑臭,纳入湖库整治的碧湖等7个湖库水质整体保持稳定,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深化实施蓝天行动
持续强化大气污染“四控两增”,坚持每年开展冬春季“蓝天行动”百日攻坚,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整治交通污染,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8143辆,抽检机动车尾气排放30000余辆、查处机动车冒黑烟10000余起、黄标车闯禁违法约2000起。
强化扬尘控制,查处纠正施工工地违规行为800余件。控制工业污染,整治家具、汽修等喷漆废气企业300余家,完成19家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
2013年以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162天增加到270余天,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浓度逐年下降。今年,截止3月27日,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73天,同比增加9天,暂列主城区第三。
扎实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保护好歌乐山、缙云山“两山”生态屏障、歌乐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寨山坪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及梁滩河、清水溪等水系生态涵养带。
开展“绿盾行动”,整改涉及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7个。启动西部物流园中央公园建设,推进中梁片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持续开展植树造林。
2013年以来,全区林地面积增加3940.5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8.32%;建成区绿地面积93.91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4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7.84平方米。
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在全市率先出台《沙坪坝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编制《沙坪坝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沙坪坝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等。
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积极推进土壤环境风险评估与治理修复。2013年以来,完成11块工业企业原址场地风险评估,完成重庆井口农药厂地块治理修复,将13处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纳入疑似污染地块清单。
督促开展16处拟出让地块情况调查,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负面清单,土壤环境保持稳定。
持续防治噪声污染
严格落实宁静行动要求,通过强化源头控制、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查处力度等措施,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经营性娱乐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三类突出噪声污染源整治。
2013年以来,累计创建安静居住小区6个,建成噪声达标区99.93平方公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稳定保持在54分贝以下。
加大工业污染整治力度
2013年以来,累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608起,累计处罚金额2352.6万元。督促新安装污染治理设施478套,关停搬迁企业700余家。
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4件,实施限产、停产整治措施11件,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30件、行政拘留25件。
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演练)
完成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地市级二级达标,推进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涉重金属等121家企事业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立政府级、部门级、园区镇街级和企业四级环境应急预案体系。
坚持在每年重点、敏感时段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历年来共开展专项行动20余个,排查重点企业512家次,发现隐患48个并整改到位。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支撑、社会救援”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机制,由区政府办牵头,多部门参与,妥善处置4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问题导向 扎实整改
落实绿色发展新要求
针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中办二次回访调研反馈意见
涉及生态环保问题等
沙坪坝区高度重视,严肃对待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
始终坚持过程透明、全面公开
加强部门联动,多措并举
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全面见效
全面推进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沙坪坝区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区长为第一副组长的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沙坪坝区2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26项,整改任务完成率为92.8%,平均进度达97%。
2017年整改问题21项全部完成,2018年到2020年需完成整改的有7项,已完成5项,其余2项平均进度达80%。
落实中办二次回访调研反馈意见
召开专题会,积极落实反馈意见,相关单位开展问题对照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细化整改措施并逐一落实,按期完成整改。
着力解决中央环保督察期间
交办群众投诉问题
高度重视群众反映问题,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大力推进整治工作,开展186个投诉案件“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接下来沙坪坝区
将迅速对接实施好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快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以实际行动
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重庆
作出新的贡献
以实干实绩把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落实在沙坪坝大地上!
主办单位:沙坪坝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沙坪坝微政务整理于沙坪坝新闻中心)
传播权威声音、传递主流价值、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全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