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政法机关出台“十五条举措” 全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
8月6日,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新闻通报会消息,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了解,《意见》提出全市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五条举措”,要求全市政法机关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司法保障和服务职能,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据介绍,“十五条举措”主要包括: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严厉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严格规范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行为
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大涉民营企业生效判决执行力度
加强民营企业救治和退出的司法保障
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
加强民营企业及周边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
依法妥善处理涉民营企业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建立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机制
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
加大民营企业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建立政法部门定点联系指导民营企业工作机制
建立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协调会商机制
强化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各项措施落实
等15个方面。
据悉,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方面,要求政法机关树立依法、平等保护理念,审慎把握处理产权与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支持、保护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的行业、领域,激发企业投资经营积极性、创造性,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在严厉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方面,要求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保障民营企业主及员工人身安全。严厉惩治涉民营企业的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
《意见》在严格规范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行为方面要求,政法机关要依法审慎使用拘留、逮捕和查封、冻结、扣押、保全等强制性措施。对企业正在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一般不得扣押、拍卖、变卖。
而在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方面,《意见》则要求政法机关慎重处理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融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人员转化收益分配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权益。
主办单位: 沙坪坝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主编:蒋频 编辑:金永元
(沙坪坝微政务整理于重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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