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小知识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
2、沙坪坝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共有12类,分别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在城区、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危害治安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
3、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邮箱、信件、来访举报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
4、沙坪坝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23-63755110、023-63755249。
5、沙坪坝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子邮箱:spbshce@163。com。
6、沙坪坝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区政府机关大楼9楼区委政法委(区扫黑办)。
7、沙坪坝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来访举报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都市花园东路7号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
8、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的犯罪团伙,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30000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以恶势力犯罪团伙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9、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坚持一案一奖,第一时间向举报人兑现奖励。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举报线索奖励范围的:
(一)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
(二)公安机关事先掌握的;
(三)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
(四)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的;
(五)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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