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面向社会征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的目标任务,创新妇女思想引领工作,彰显妇联改革工作成效,以榜样力量引领激励全市妇女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努力拼搏进取,争创一流业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巾帼力量,市人力社保局、市妇联决定,2018年度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在组织推荐的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庆市三八红旗手10名,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5个。快发动身边的小伙伴一起参与推选吧!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9日。
评选条件
三八红旗手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和严重失信行为。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18周岁以上的重庆籍女性以及在渝工作2年以上的中国女性公民。已获全国(市)三八红旗手的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三八红旗集体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现象,无严重失信行为。
★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坚持创先争优、团结协作、无私奉献、岗位建功,成效突出、影响广泛。
★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女性比例占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原则上不得参评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已获全国(市)三八红旗集体的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推荐途径
★下载报名表,网址:https://pan.baidu.com/s/1fJ-fmXfgTjBomre3dRyngw(或关注“重庆女性”微信公众号)
★填写报名信息 ,于2018年12月29日前将报名表发送重庆市妇联宣传部邮箱:cqflxcb@163.com。
★咨询电话:(023)67125573
★联系人:冉蕾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408号市妇联403室
重庆市妇联网上妇女之家。触手可及,温暖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