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落地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自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陕西省公安厅随即向全省各地市公安机关下发贯彻执行该决定的通知,全面实施这一惠民政策。
4月1日起,全市公安机关不再收取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4月6日开始,全市已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免除了工本费。
对于4月1日至5日已经收取的工本费,将待市财政部门按程序返还后,第一时间通知居民领取返还费用。
哪些人可免费申领身份证?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主要包括5种情形: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申请领取;
年满十六周岁公民申请领取;
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申请领取;
华侨回国定居申请领取;
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请领取。
自4月6日起,上述5类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全市公安机关不再收取工本费。
已被收取的费用如何退还?
对于4月1日至5日已经收取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市公安局将及时与市财政部门协调,待市财政部门按程序返还后,将第一时间通知居民领取。
换领补领仍需缴纳工本费
需要提示的是,本次取消的是首次申领身份证的工本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
如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换领的,仍需缴纳20元的证件工本费;证件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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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榆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