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3大医疗集团实现信息共享、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榆林市将组建一院、二院、中医医院3大医疗集团实现信息共享、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近日,记者从榆林市人民政府了解到,为全面提升市直公立医院综合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陕甘宁蒙晋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将对榆林市公立医院进行综合性改革。

预计到2019年,市域内以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中医医院为中心的3个区域医疗集团基本形成,各成员之间实现信息共享、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形成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

市直公立医院将严格控制其规模,按照市第一医院不超过2500张、市第二医院不超过1730张、市中医医院不超过1400张(含原市第三医院)的标准。

在市第一医院重点建设口腔科、肿瘤科、检验科,在市第二医院重点建设肾病科、骨科、影像科,在市中医医院重点建设中医皮肤科、针灸科、中医肾病科。独立设置市精神卫生中心(强制医疗中心)、市感染疾病诊疗中心。通过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品牌医院建立专科联盟等多种合作方式,着力打造一批省级及省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

到2018年底,建成病理、影像、检验3个中心;到2020年,把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打造成南部区域医疗中心;把市直公立医疗集团建成辐射陕甘宁蒙晋五省区交界的区域医疗服务中心。

取消市直公立医院院长、副院长行政级别,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推行公立医院院长聘任制。院长由市医管委按照《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推荐,并报市委研究确定后进行聘任。副院长由院长提名,医管委审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进行聘任。

院长、副院长每届任期4年,届满可以连任,最多不得超过2届。实行市直公立医院总会计师、总药师委派聘任制度。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总药师届满离任时,比照医院级别按相应职级、职务对待。

来源:榆林市市直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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