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驰)“居民小区一大堆塑料废弃物很长时间没人清理,塑料、尘土随风扬起,请检察院的同志帮我们解决难题。”今年6月,老河口市检察院收到群众的举报电话。该院民行部检察官经调查走访后得知,老河口市光化大道旁金赞阳纸业有限公司旧厂区塑料垃圾堆积如山,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
为在第一时间回应群众诉求,该院民行部立即成立办案组,对该案展开深入调查。经调查发现,金赞阳纸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碎后的工业塑料废弃物,约2吨的工业塑料废弃物随意堆放,未采取任何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防雨等防污染措施,未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因老河口市金赞阳纸业有限公司旧厂区与老河口市顺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过户协议,旧厂区围墙已经拆除,该工业固体废物直接与城东社区1组、2组居民区相邻,影响了周边大气、水、土壤环境,危害了生态环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国家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办案检察官认为,老河口市环境保护局对辖区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负有监督管理职责,随即向老河口市环境保护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接到检察建议后,老河口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召开环保督办协调会,经赞阳办事处督办,2018年7月30日老河口市金赞阳纸业有限公司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有序清运,2018年8月3日将粉碎后的塑料废弃物清运完成。老河口市检察院会同该市环保局对工业固体废物清理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保垃圾得到及时、规范处置,经过实地勘察,确认整改效果显现,涉案的垃圾已全部清运处置完毕,现场生态环境得到基本修复。
据了解,2018年以来,老河口市检察院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积极从环保、水利、国土等多方面收集线索,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守护好绿水青山。该院先后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件,已办理诉前案件17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督促清运固体废物1550立方米,清理河道2处长达1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