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亚茹 韩琛)“检察官,司法救助金已经打到我卡上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断交的医药费现在也有了着落。” 近日,司法救助对象张某某专程打来电话向老河口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检察官道谢。
2015年8月4日,因一起交通肇事案,张某某被付某某撞伤,经鉴定张某某为重伤二级。张某某被撞伤致右小腿残疾,治疗费用高达十多万元,其中八万元是外借而来,张某某此前靠务农为生,现小腿残疾致其丧失劳动力,无任何经济来源,借款至今无力偿还。
由于付某某系未成年人,无经济收入支付赔偿,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张某某受伤后丧失劳动力仍需家人照顾,无经济来源且无力偿还借款,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2018年6月,该院控告申诉部门的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张某某的困境,经走访调查,查明情况属实,符合救助条件,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四千元。
近年来,该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加强内外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在办案中及时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主动告知救助权利,按照救助程序,及时进行救助。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一万六千元,真正将司法救助彰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