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拟定《社交电商经营规范》,有好东西受邀评审

2018年9月10日,商务部《社交电商经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专家评审会在北京·中国互联网协会会议室正式召开。此次会议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秘书长、创奇社会电商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于立娟主持。出席此次会议的起草单位有广东现代信用管理研究院、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公司。

有好东西联合创始人侯泓杉作为社交电商生产、经营、科研代表企业,与商务部领导、社交电商行业研究领域学术专家,社交电商行业专家使用者等20余位嘉宾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工作。

(《社交电商经营规范》评审会现场)

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秘书长于立娟表示:社交电商是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重要形式之一,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与创奇社交电商研究中心发布的《2018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发展报告》预测:2018年社交电商市场将突破万亿大关,达到11397.78亿元,市场增长率为66.73%,从业者规模将突破3000万人,超过传统电商10年的积累。

(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秘书长 于立娟)

行业的快速发展需要政府、协会和监管部门工作积极探索和创新 监管的方式方法,才能引导企业走向健康发展之路。至此,2017年6月商务部通过中国互联网协会协同创奇社交电商研究中心提出的行业标准《社交电商经营规范》的审批。作为社交电商领域唯一的国家级行业标准,《规范》的编写工作注重理论性和实践性,针对社交电商开展过程中的交易功能开发或接入、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入驻、商品或服务信息的管理、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的监督、消费者权益的保障等主要环节,围绕社交电商经营者、社交电商交易平台及社交电商服务商进行编写,兼顾目前行业需求和未来发展空间,力争为社交电商的健康规范发展提供适用和普惠价值。

(北京大学中国直 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谦教授)

有好东西联合创始人侯泓杉表示:“有好东西作为社交电商的先行者,希望与各位友商一道,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行业秩序,更好的服务消费者和社会。”

在北京大学中国直 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谦教授的主持下,有好东西联合创始人侯泓杉与在座的11位评审组专家逐条审查和质询,《规范》以11票全票通过评审,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可上报商务部报批 发布。

(《社交电商经营规范》参会人员合影)

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是整体大趋势,国家既要鼓励创业创新,又要规范性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历经四次审议,将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实施,电商终于迎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规范》的发布将积极落实《电子商务法》,把法律细化到执行条款,指导建立社交电商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加快创建社交电商发展的新秩序。促进社交电商规范安全发展,净化互联网购物环境,落实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夯实行业自律基础,界定相关主体的责任,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交电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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