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存款合同纠纷研讨会”顺利召开
2018年5月16日,由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和麦迪律所联合举办的主题为“储蓄存款合同纠纷”的专题研讨会在沈钧儒法学院顺利召开。出席本次研讨会的有法学院教授罗恩荣、王迪波、金龙鑫 、王占明、梅瑞琦、邓毅函、沈琪等人,麦迪律所的李小平、梁俊景、顾彦林、陈晋涵等律师以及法学院的研究生学生、相关媒体记者等参与此次研讨会。
研讨会由林丹红教授进行主持,林教授首先对参会的民法研究所、刑法研究所的老师进行了简单的介绍,麦迪律所从全国法院对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判决的案例库里遴选了九个具有代表性的判决案例作为研讨会的素材;梁俊景律师对该批经典案例进行了简单介绍,该批案例均是因为储户的银行存款被犯罪分子通过内外勾结诈骗储户等方式而引起的诉讼,都是内(银行工作人员)外(中间介绍人)勾结以高息揽储业务为诱饵引诱广大储户与银行建立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进而内外串通骗划存款资金导致储户财产损失,这批经典案件不相同的是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从“银行对储户存款本金及利息损失承担100%责任”到“银行对储户存款本金损失承担100%责任、利息承担90%责任”、“银行对储户存款本金损失承担50%责任”、“银行对储户存款本金损失承担30%责任”、“银行对储户存款本金损失承担20%责任”、“银行对储户存款本金损失承担10%责任”、“银行对储户存款本金损失承担0责任(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这七种完全不同的判决结果。
随后,王占明教授“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涉及到的民刑交叉问题提出了三点看法及补充意见,金龙鑫教授从法院判决的“利益判决与价值判决”作为切入点展开论述,而邓毅函教授则从“法律财产说与经济财产说”开始从刑法的角度娓娓道来进行阐述。其他教授和律师也都对这类案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结合鲜活的案例,从理论和实际两个层面对案例进行深入理论探讨和庖丁解牛式的剖析,这次研讨会不仅给法学院教学提供了鲜活的案例素材,也为法律实践中处理此类案件开阔了思路。
最后,由林丹红教授总结发言。她首先感谢各位专家教授和律师能够在百忙之中参加这次的研讨会并对这次研讨会取得的成果表示祝贺。2012年年底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就在麦迪律所建立了“法学院实践基地”,每年寒暑假都有数名法学院优秀学生前去麦迪律所见习、实习并获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林教授期望在“实践基地”合作关系基础上探讨法学院与律所之间新的合作交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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