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司机酒后开车
为逃避检查
不顾车内怀孕在身的妻子
竟然开车冲卡
结果
……
11月30日凌晨1点半左右,嘉兴海宁市公安局长安检查站内,执勤队员正忙着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 一辆白色宝马轿车被分流进检查车道内。
这时,宝马车并没有减速接受检查
而是撞开护栏加速向前冲去
在一声巨响后
被自动升起的智能感应拦阻桩
“困”在了检查站内
执勤民警迅速跑到宝马车旁检查车内人员和车辆情况,轿车车头右前方损坏,司机蔡某并无大碍。
然而不可思议的是,民警发现车内副驾驶位置居然坐着个 “大肚子”。她是蔡某的妻子,因为没有系安全带,冲撞时她头部撞向了挡风玻璃,所幸只受到了惊吓,身体未受伤。
民警迅速将蔡某控制。经查,蔡某,24岁,桐乡崇福人 。当晚他带妻子出门夜宵,饭桌上忍不住喝了几杯酒,自以为已经夜深了,不会有警察查酒驾,便开车上了路。
经现场检测,蔡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已经达到了酒后驾驶的标准。不仅如此,早在2014年他的驾驶证就因为危险驾驶罪被吊销了。酒驾加无证驾驶,心虚的他为了逃避民警检查,竟然选择了冲卡,全然没有考虑到妻子的安危。
蔡某:“我当时看见警察在检查,害怕被抓,一心想要逃,没有想到(怀孕在身的妻子会有)危险。”
最终,蔡某为自己“愚蠢”的行为买单,被警方处以7日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除此之外,他还需赔付智能感应拦阻桩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车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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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酒后驾车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车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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