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谭先生花了47.2万元,在万象城的江诗丹顿专卖店买了一块手表。但他却对这次购物获取的发票产生了疑问。
谭先生说,发票上的“货物名称”一栏写的是“预付卡”,税率一栏写的是“不征税”。明明买的是表,怎么就成了预付卡了呢?
采访中,万象城的工作人员告诉第1眼-630记者,当时商场里搞活动,购买商场预付卡可以打折。江诗丹顿销售人员通过购买预付卡的方式,给谭先生省下了九千多元。谭先生最终消费的47.2万元,就是折后的价格。因此,对于发票上的货物名称,商场只开“预付卡”——这一声明也张贴在了缴费现场。
按照流程,购买预付卡时,谭先生尚未取得手表的所有权,意味着还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商品买卖行为,因此商场提供的是不征税的发票。当谭先生获得手表后,手表的实际销售方,也就是江诗丹顿专卖店,才应该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
47万元的手表长啥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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