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底,小梁和四位小伙伴,通过租房APP软件,在南岸南源居小区租赁了一套房屋。
入住后,大家发现房屋内的冰箱、空调、洗衣机以及门锁等设施设备,存在不少问题。
在多次投诉后,托管公司的工作人员同意派修理工上门进行维修,但效果难以让小梁和伙伴们满意。
小梁说,他们当初签订的是一年的租房合同,除了缴纳押金之外,还付清了第一个季度的租金。合同中也约定了,托管公司应该履行屋内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12月10号,眼看续交第二个季度租金的期限将近,大家再次向托管公司提出,希望先解决屋内家具电器维修问题,再缴纳房租,却与托管公司发生了激烈冲突。
小梁提供了当时协商的录音,托管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不继续缴纳租金,就不能再租用房屋,也无法退还押金。
租赁机构这样做是否合理?
小梁和朋友又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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