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立法:持证导盲犬以外的宠物不能乘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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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之声记者向含笑

带大家关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今天举行,《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提请会议二次审议。

“持证导盲犬以外的宠物不能乘公交车”、“二十座以上大客车可以走公交专用道”……今天上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厦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接下来三天半时间里,会议将审议多部条例草案,其中,最新修改的《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提请会议二次审议。

重庆之声记者向含笑: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张晓涛介绍,提请审议的《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主要在公交车专用车道设置、公交站点副站名、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期限等方面做出了修改。

具体来看,二次审议稿建议二十座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也可以在公交车专用车道通行,并对公交站点副站名冠名权作出规范,规定冠名权可以有偿出让,出让所得应专款专用,用于公共汽车客运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对于线路特许经营期限的问题,草案规定的线路特许经营期限为4至8年。此外,二次审议稿删除了有空调的客运车辆车厢内温度高于28摄氏度时要开空调的规定,增加了车厢内禁止播放、张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图文和音视频的规定,增加了不得携带除具有有效证件的导盲犬外的宠物乘公共汽车的规定。

本次会议从今天起连续召开三天半时间,将审议《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及市人大法制委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批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等,共15项议程。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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