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公安机关将依法于12月24日、25日、31日对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的部分区域实施交通安全管控。
管控区域
渝中解放碑步行街、洪崖洞、时代天街,江北观音桥步行街、九街、鎏嘉码头、江北嘴,沙坪坝三峡广场、大学城熙街,九龙坡杨家坪步行街、万象城,南岸南坪步行街、弹子石老街、龙门浩老街。
管控措施
01
2018年12月24日、25日、31日10时至次日凌晨2时,管控区域占道停车位禁止停放车辆,商业配建停车场(库)禁止临停车辆停放。
02
2018年12月24日、25日、31日18时起,减量控制进入渝中区商圈、江北区商圈、沙坪坝商圈、九龙坡商圈、南岸区商圈等运营公交车辆数量;
19时起,东水门大桥、千厮门大桥进入渝中区方向禁止车辆及人员通过;
两路口、一号桥路口、长江大桥北桥头、凯旋路路口、棉花街下口禁止除公共交通(空车)以外的车辆驶往解放碑方向。
03
2018年12月24日、25日20时起、31日19时起,轨道1号线不停靠渝中区小什字站、较场口站、七星岗站、两路口站、沙坪坝区小龙坎站和沙坪坝站,
轨道2号线不停靠渝中区较场口站和临江门站,轨道3号线不停靠渝中区两路口站、江北区华新街站、观音桥站和红旗河沟站,
轨道6号线不停靠渝中区小什字站、江北区大剧院站、江北城站和红旗河沟站、南岸区上新街站。
04
管控区域内商场将在12月24日、25日、31日提前1小时停止营业。
05
充气棒(剑、锤)、“雪花罐”、氢气球等易燃易爆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带入管控区;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未经批准在管控区域内非法飞行。
06
公安机关将视情对管控区域内人、车流量实施分流管控。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请社会单位和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根据通告的相关要求,提前安排好行程,以免影响您的出行,并按照现场民警指挥有序通行。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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