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观新闻消息,12月2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常委、副司令员焦小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焦小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2年,被告人焦小平利用担任财政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处长级秘书,财政部国际司资金统计处正处长级干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批贷款、收购股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43万余元。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焦小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焦小平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焦小平,1966年7月生,在职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1989年起,焦小平先后在财政部预算司、国家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世界银行司、办公厅、国际司等司局工作,后任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等职。
2022年6月24日,他调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履新刚8个月,2023年2月5日焦小平在任上落马。同年7月27日,焦小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次月26日,焦小平被决定逮捕。
“双开”通报称,经查,焦小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政治意识,违背新发展理念,干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施;罔顾党中央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要求,我行我素,支持特定关系人开发秦岭地区小水电,破坏秦岭生态;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走形变调,加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制造金融安全隐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收受股权、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兼职取酬,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债务重组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其中,“干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施”这样的表述,是首次出现在“老虎”的通报中。此外,焦小平还被指“罔顾党中央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要求,我行我素,支持特定关系人开发秦岭地区小水电,破坏秦岭生态”。此前,已有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魏民洲、西安市原市长上官吉庆等官员因涉秦岭生态问题被查处。
原标题:从秘书岗开始敛财!破坏秦岭生态的副部级“老虎”获刑14年
编辑:吴思 责编:周尚斗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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