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启动了全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首阶段为自查自纠,截止日期为10月底。各地住建部门积极行动,通过企业自查自纠推动企业和个人主动整改,为第二阶段的全面排查奠定基础。
10月30日,自查自纠“窗口期”接近关闭,多地住建部门先后披露了涉嫌“挂证”企业的整改名单,涉嫌“挂证”人员有多少?“挂证”的运作机制如何?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对涉嫌“挂证”人员做了标注。官网截图
多地排查:河南1.4万人西安9900余人涉嫌“挂证”
2024年7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挂证”现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治理。治理对象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通知》明确指出,“挂证”主要涉及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以及将执业资格证书出租或出借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通知》安排,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两个阶段:2024年10月底前是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为全面排查阶段。通过对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信息的比对排查,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以识别“挂证”行为。
云南省住建厅下发专项治理通知。官网截图
截至10月30日,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多个地方的住建部门陆续公布了一二批次涉嫌“挂证”排查结果:河南省住建厅截止到10月30日排查出14218名,成都市住建局10月28日公示8954人,西安市住建局10月23日公布第一批9929人,天津市住建委于10月29日公布了排查出的1986名。同时,地方部门在公告中对涉嫌“挂证”的个人和涉及到的相关责任单位发出要求:尽快完成整改,进入排查处理阶段后,将依法严肃处理。
天津市住建委第二批专项治理紧急通知。官网截图
10月30日,记者以从业者身份咨询了云南省住建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他表示:“我们目前正积极推进排查工作,对在自查自纠期间及时整改到位的涉嫌人员和单位,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西安市住建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自查阶段实际上是一个‘窗口期’,相关单位和个人尽快完成自行整改,进入排查处理阶段,将严肃处理。”
查处个案:1人2年“挂证”6单位骗取资质
上游新闻记者留意到,此次“挂证”专项整治在业内掀起了热议。不少网友对专项整治的行动表达了支持,认为“挂证”扰乱了行业秩序。一位网友评论道:“严查‘挂证’能让真正有才华的工程师得到应有的机会和待遇,而不是被那些靠‘挂证’混日子的人占据市场。”
对此,建筑行业资深人士彭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挂证”现象主要源于企业在资质申报中的需求。他以浙江董某某案为例解释了“挂证”机制的运作方式。记者从浙江省住建厅官网了解到,2024年9月2日,浙江省住建厅针对6家使用董某某证书骗取资质的建筑企业下发了《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经调查核实,董某某在6家公司均未实际任职,属于虚假雇佣关系,相关公司通过不实信息获取资质,违反了建筑行业的诚信原则。浙江省住建厅撤销了6家企业的专业承包资质,并将企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再申请相关资质。
彭先生分析指出:“从撤销文书看,2021年至2022年的2年内,董某某以技术工人身份先后在6家企业‘挂证’以助企业申报资质。每家企业在取得专业承包资质后,他便更换雇主,2年时间在多家单位频繁变更的个人证书明显属于‘挂证’行为。”10月30日,记者多次拨打文书预留的浙江省住建厅电话,截至发稿前没有人接听。
《通知》指出,利用跨部门的数据比对手段,核实注册人员的真实性。“结合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比对是筛查的有效工具之一,通过这些跨部门的数据的交叉比对,可以大幅提升排查违规‘挂证’的效率。”
业内声音: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挂证”行为反复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在10月底自查阶段结束后,工程建设领域的“挂证”行为将进入严查处理阶段。在社交平台不少网友呼吁强化后续监管。网友们认为,自查是对单位和个人合规意识的考验,尤其在市场竞争中,合规操作将进一步提升行业公信力。对此,一位网友表示:“如果‘挂证’能被彻底清理出市场,真正有能力的人才能得到发展机会。”
资深业内人士彭先生表示,在专项整治结束后,建立日常的信用管理机制,确保行业内形成“严管长效”的氛围。他告诉记者:“除了专项整治后的全面排查,还需要长效机制来防止‘挂证’行为的反复。”他最后强调:“违规‘挂证’的整顿与诚信建设需要全行业的共同努力,特别是需要加强对于合规公司和个人的激励和推广。”
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9月6日发文,要求各州、市相关部门迅速建立专项工作小组,并于9月10日前提交整改计划。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特别强调,要通过宣传引导和畅通举报渠道,营造行业内“不能挂、不敢挂、不愿挂”的良好氛围。
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
编辑:邹渝 责编:李洋,官毅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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