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16时30分,备受社会关注的四川“女子2年被家暴16次”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前夫贺某阳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10个月,因虐待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
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被害人谢女士处获悉,贺某阳就刑事判决当庭表示上诉,另外法院判决贺某阳对谢女士作出民事赔偿37万余元。
“女子2年被家暴16次”,致四处重伤二级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谢女士与丈夫贺某阳相识于2020年,两人于2021年5月结婚。谢女士称,结婚两年内她被贺某阳家暴多达16次,甚至在怀孕期间也被家暴,致使她身体多次不同程度受伤。期间,她多次就医、报警,也向各部门寻求过帮助,警方曾两次对贺某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但贺某阳拒不改正。
当事人谢女士。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摄
谢女士最后一次被家暴是在2023年4月24日,也是她受伤最严重的一次。谢女士回忆,当天下午,她正在准备离婚诉讼文件和人身保护令的申请文件。当晚,贺某阳将其骗至一家酒店。23时左右,贺某阳对其实施了暴力行为。在被施暴后,谢女士看到自己的肚子“是紫色的,肿起来像怀孕七八个月一样。”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2023年4月24日晚,谢女士乘车返回其暂住地时,被贺某阳尾随跟踪,强行将其带至成都市某酒店。期间,贺某阳因谢女士提出离婚,为发泄不满情绪,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对谢女士的胸腹部等部位多次进行殴打和踢踹,致其腹部、胸部、腰部、手部等多个部位受伤。次日8时许,谢女士趁贺某阳不备打开房门呼救,被其发现后强行拉拽回房间,后被酒店装修工人发现并通知前台工作人员报警。
事后经鉴定,谢女士被殴打后致全身多发损伤,其中重伤二级四处、轻伤二级五处、轻微伤一处。2023年4月29日,贺某阳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之后检察院以贺某阳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4年5月31日,谢女士起诉贺某阳的离婚纠纷案在武侯区法院非公开审理,当庭宣判二人离婚,谢女士获得孩子抚养权。2024年12月25日,贺某阳涉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一案在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次日相关民间借贷纠纷和离婚纠纷民事案件开庭审理。开庭前,谢女士对媒体表示,希望法院判处贺某阳死刑。
男方否认虐待罪,称只有3次家暴行为
刑事部分审理从25日上9时30分一直持续到21时30分。谢女士表示,整个庭审过程中,贺某阳都在否认自己的罪行,“按照他的说法,他伤害我的时候,是用手轻轻拍了拍我。”
27日上午,当日庭审旁听人士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被告人贺某阳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罪行予以否认,认为其只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不构成虐待罪,且两年内只有3次家暴行为,并非谢女士对媒体宣称的“2年内被家暴16次”。
旁听人士告诉记者,公诉机关指控的贺某阳涉及故意伤害罪部分,重点聚焦于2023年4月24日贺某阳对谢女士实施的“暴行”。对此罪行,贺某阳及其辩护人予以认可,但其表示贺某阳存在自首、积极救治、积极赔偿等情节,例如在25日5时许为谢女士买止痛药止痛,并安排公司工作人员将谢女士送医治疗,并先后给付17万元用于谢女士入院治疗。“贺某阳及其辩护人还称贺某阳系初犯、偶犯,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当减轻刑罚。”
旁听人士表示,被告人贺某阳的辩护人提出,贺某阳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一人重伤,依法应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庭上被告方对检方指控的虐待罪予以否认。”旁听人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贺某阳及其辩护人提出,在贺某阳与谢女士婚姻存续期间,只有3次“家暴”行为,且间隔时间为7至8个月,而非谢女士在网上所大肆宣扬的“2年被家暴16次”,“他们说两人2023年4月15日在陶德砂锅‘打架’那次不算家暴,重庆那次也不算家暴。”
“被告方提出,贺某阳主观上不具有虐待的动机或者明确的犯意,因此不构成虐待罪。”旁听人士称。
武侯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贺某阳在与被害人谢某梅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谢某梅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2023年4月25日,贺某阳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谢某梅,造成其腹、胸、腰等多处损伤,经鉴定构成多处重伤、轻伤,伤残等级为七级至十级不等。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阳故意伤害谢某梅致其受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贺某阳长期多次虐待妻子谢某梅,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贺某阳一人犯数罪,应依法并罚。贺某阳所犯故意伤害罪具有自首情节,但综合其犯罪性质、情节、后果及悔罪态度,不足以从轻处罚。同时,贺某阳依法应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民事赔偿责任。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编辑:徐远哲 责编:郎清湘,邹渝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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