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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员工追讨超200万薪资 万和证券被强制执行89万
2022-09-27 14:20:57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消息,近日,万和证券因劳动纠纷案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9.71万元。详情显示,这是前员工邓某与东家“对簿公堂”讨薪的余波。法院在7月中旬做出终审判决,万和证券向邓某支付股票质押提成奖励及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214.98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二审判决书,邓某向深圳福田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万和证券依法支付其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股票质押业务提成奖励404.15万元,并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2.78万元及5000元律师费等。

目前中证协未能查询到邓某的任职信息,不过据民事判决书,邓某在万和证券信用交易部门任职,工作期限约4年,月薪约3.14万元,涉案的股票质押业务提成404.15万元主要跟13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项目相关。

民事判决书中提到,该案为劳动争议,案件争议焦点包括三方面:一是邓某主张的13项提成奖励是否应予以支持的问题;二是万和证券是否应向邓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三是律师费的计算问题。

关于争议焦点一,法院认为应依据万和证券于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发布的业务奖励方案。根据判决书披露的细节,这三年的业务奖励方案均表明质押人违约与否将影响提成奖励发放。不过表述口径并不相同:2018年为质押人一旦出现违约,将取消开发人员最后一期股票质押奖励;2019年则为股票质押是否出现违约,应以是否存在股票质押业务协议约定的违约行为进行判定,出现违约取消开发人员剩余未发放奖励;2019年为股票质押是否出现违约,应以向交易所申报为准,一旦出现违约行为,将取消承揽人员的股票质押奖励。

最终法院经综合评判后,判定万和证券应支付邓某案涉13个项目的提成奖励差额为202.16万元。

关于争议焦点二,邓某以拖欠工资及提成奖励为由通过邮寄方式向万和证券送达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解除与万和证券的劳动合同。不过,万和证券称奖励流程需邓某本人提起,而邓某怠于提起申请流程才导致业务奖励未能及时发放。

对此,法院根据邓某的工资水平进行了判定。判决书显示,邓某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期间每月工资由基本工资23840元+岗位工资5960元+交通补贴1500元+通讯费200元(自2020年7月起发放)。经法院核算,邓某这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14万元(31416.67元)。最终以4年的工作年限计,法院认为万和证券应支付邓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2.56万元。

关于争议三,法院判定万和证券应支付邓某律师费2575元。结合提成奖励差额以及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万和证券共向邓某支付214.98万元。法院称,万和证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邓某支付,逾期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万和证券是深圳市属国有控股企业,2002年1月18日在海南省海口市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22.73亿元。Wind显示,万和证券2021年营收9.93亿元,净利润3.43亿元,行业排名分别为第73名和62名。不过万和证券2022年上半年由盈转亏,亏损1.36亿元。

原标题:前员工追讨超200万薪资 万和证券被强制执行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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