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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12月1日起施行
2024-11-22 11:53:29 来源:上游新闻
11月2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发布通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5〕375号)同时废止。
编辑:杨虹 责编:周尚斗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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