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被偷,2万存款也被转走!“小偷”获取密码的方式让人始料未及……
2018年8月初,开阳县公安局受理了一起辖区群众手机被盗案件。没想到这一起并不复杂的盗窃案件,却牵扯出一波“贼操作”......
事情经过是这样:2018年8月初,家住开阳县的陈女士在一家娱乐室打麻将以后,发现自己价值约1500元的智能手机被盗,于是立即报警。接到警情后,开阳县公安局依法受理立案开展侦查。报案第二日,侦查员向陈女士了解案件细节时,陈女士称其报案后到银行存款时,发觉其银行卡内两万元现金莫名其妙不见了,侦查员立即陪同陈女士到银行了解情况。
经核实,陈女士绑定微信钱包的银行卡内两万元现金,在其手机被盗的当天晚上被人转走,转账方式为微信转账支付。针对此情况,开阳县公安局刑侦、网安等警种展开联合侦查。
经查,嫌疑人系盗取陈女士手机后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陈女士微信绑定的网银现金两万元转账至其他账号。陈女士表示,自己手机设置有屏保锁、微信支付也设置了支付密码,嫌疑人究竟是如何攻破层层关卡盗取了其卡内现金,陈女士百思不得其解。
2018年9月初,通过不懈努力,侦查员成功将盗窃陈女士手机的犯罪嫌疑人江某甲抓获。经审讯,江某甲如实供述了作案经过,着实秀了一把“贼操作”。
原来,嫌疑人江某甲与陈女士是朋友关系,江某甲平日经营一家小便利店,店内安装有高清监控设备,陈女士经常前去购物,两人也经常一起在娱乐室打麻将。今年7月,江某甲在维护监控时系统设备,发现摄像头将陈女士前来购物时微信支付的全部过程完整记录了下来,于是心生歹念。8月初,俩人在娱乐室打完麻将后,江某甲趁着人多不备,将陈女士手机盗走,随后利用监控偷“瞄”下来的陈女士手机屏保密码、支付密码,将陈女士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内两万元现金,通过扫码的方式转账给其妹妹江某乙,江某乙在明知江某甲盗窃手机、盗窃虚拟账号转账的情况下,依然帮助江某甲实施转账、取现。
侦查员随后顺线将江某乙抓获,目前江某甲因涉嫌盗窃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江某乙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也被依法刑事拘留。
网警提示
利用肉眼或者监控系统偷“瞄”密码,继而实施侵财违法犯罪的案例并不鲜见,特别是在互联网移动支付时代,密码关联着个人的许多金融账号、公民个人信息隐私,是犯罪份子实施侵财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钥匙”,管好密码,警惕“贼操作”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是无论是ATM终端还是个人智能终端,在输入密码时,一定要避开他人目光可及的范围以及监控探头正对的位置,防止造成密码失泄;
二是有条件更换支撑指纹密保智能手机的,一定要将支付密钥设置为指纹,不给犯罪份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