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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贵阳!两天前,公交乘客又抢方向盘...

贵州交通广播2018-11-06 12:02

本台记者:刘志 杨晓敏

本文由贵州交通广播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在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后,公交车行车安全问题引起了社会强烈关注,不过,最近在贵阳又发生一起抢夺公交车驾驶员方向盘事件,令人震惊。当公交车驾驶员遭遇抢夺方向盘等突发情况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那么,交通参与者如何共同保障交通安全?


抢夺原因多因过站

11月3号晚上22点左右,贵阳公交集团小河分公司82路公交车行驶至小河朱显路口后,一乘客因为玩手机错过站点没有下车,乘客发现错过站执意要求下车,经驾驶员解释无效被拒绝后,该乘客走进驾驶位准备抢夺方向盘,幸运的是被早有防备的公交车驾驶员及时制止,保障了全车安全。目前,该乘客已被警方控制。

记者随机采访公交车驾驶员时了解到,乘客抢夺方向盘的事情以前也曾发生过,驾驶员们回想起仍然心有余悸。

何师傅:“在我身上还没发生过,听说过有抢方向盘的。好像是去年还是前年,有个女生去抢方向盘,到最后这辆车失控撞到树上。”

李师傅:“我遇到过!乘客非要下车没办法,他就去抢方向盘。因为当时速度慢可以踩刹车停下来,但心里还是有点虚的。”

那么,有乘客抢夺方向盘时,公交车驾驶员该如何正确处理呢?贵阳市公交集团保卫部部长陈昌福表示首先驾驶员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应对:

“第一,乘客抢夺方向盘时,驾驶员不能松手,必须把稳方向盘,尽量保持行车路线,保证乘客及车辆安全。第二,立即选择安全地点靠边停车,在监控视频下,尽快拨打110报警并向GPS调度中心、车队和公司领导报告。等待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处置,始终使自己置身车内监控视频范围内,留下至少两名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

安全软硬措施皆要到位

公交车驾驶员李师傅告诉记者,现在公司每个月都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但如果能够进一步改善车内的相关安全设施会更好,因为目前在贵阳市的大部分公交车上,驾驶室与乘客之间的绝对距离较短,“以前那种老车始终有一个隔离带,以前要进引擎盖那才抢得到。因为现在驾驶室这里要近一点,所以他抢方向盘肯定是抢得了的。”

11月5号,公交集团方面表示他们即将在贵阳市投用55辆新能源公共汽车,将全部采用驾驶区和乘客区物理隔离的防护措施,进一步保障公交行车安全。贵阳公交集团总经理助理李玮告诉记者,集团会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障行车安全,也同时呼吁广大乘客在突发情况下能伸援助之手,制止危险行为:“我们企业内部也在对我们整个公交线路和运营线路途经路段的高架桥或者临水临崖的路段线路进行全方位排查,主要是排查路侧是否有防撞设施,对于排查出来的结果我们也会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采访中,不少市民告诉记者,为了行车安全,他们看到突发情况时会出手相助。

徐师傅:“真的,这种情况本身也是无理取闹。”

蒲女士:“及时阻止嘛,因为这一车人的性命不可能这么儿戏,对吧?”

林先生:“肯定去阻止他啊。”

王女士:“我觉得应该制止一下,司机开车的话有人打扰不安全。”


危险行为“零容忍”

如果乘客抢夺公交车驾驶员方向盘导致危险结果,权责如何界定?贵州巨子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刚表示,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他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去殴打司机,影响司机的正常驾驶,我们认为他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这么一个罪名。他毫无疑问地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吴刚表示。

此外,贵阳市公安局公交轨道分局副局长谢平表示,针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公安部门采取的是“零容忍”的态度,除了情节严重的行为要受到刑事追责以外,行政处罚也会让闹事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谢平:“还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这个面是很广的,比如说我没有侵害驾驶员,也没有动手,但是我就是嘴巴进行挑衅,或者侮辱辱骂,或者恶意攻击,只要驾驶员把证据取好,他同样要受到行政处罚,而且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政处罚我们绝对是顶格处理,行政拘留是百分之百要进行到的。所以我们驾驶员保持冷静的态度。”

据了解,贵阳公交每天为上百万市民出行提供服务,公交车上,扯皮、语言纠纷、扒窃、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等问题时有发生。据统计,近几年,在贵阳发生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事件已有5、6起,所幸因驾驶员处置得当没有造成大的危害和影响。贵阳市公安局公交轨道分局副局长谢平表示,在北京的公交车上通常有一名或者两名专职安全员,而在贵阳和全国大多数城市公交车驾驶员就是安全员,在紧急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相对较重。为了进一步保障公交行车安全,谢平建议:“建议驾驶员和乘客之间要有一个隔离措施,采取隔离就是物理上的隔离;通过站台、车身和媒体宣传,让市民拥有正能量,实际上正能量在保护他人的同时也在保护我们自己。我们群众,凡是见义勇为的,我们建议公交公司对这种类型要给相应的表彰。”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认为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中心的交通法治建设必不可少,方能遏制重庆万州公交车等类似事故的发生:“其实不仅仅是一个责任追究的问题,义务设定和义务的精准化非常重要,这里面比如说地方法规,或者说国家的行政法规法律明确到了驾驶员。我觉得这个是在管理性部分就是事前部分,立法的精准管理,还是很重要的。我们交通立法方面,特别是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或者国家法规这方面立法要出台,或者是更有针对性,更有操作性,而不一定全靠事后追责,交通强国的建设不仅仅是做交通部门的事情,也不仅仅是做交通工程的事,其实我们交通法治建设是非常重要的。”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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