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微信公号消息,2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一份影响着近4千万国企员工工资的重磅文件正式面世。《意见》指出将坚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方向,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国企职工要涨工资吗?是的!
意见指出,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为中心,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创造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是都涨吗?不,效益好的才涨!
意见指出,
改革工资总额确定办法:
按照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工资与效益挂钩:
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
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
其中,当年劳动生产率未提高、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明显高于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应低于同期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对主业不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调控水平及以上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应低于同期经济效益增长幅度,且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超过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
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其中,当年劳动生产率未下降、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明显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明显低于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当年工资总额可适当少降。
企业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
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适度下降。企业按照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确定工资总额,原则上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但发生兼并重组、新设企业或机构等情况的,可以合理增加或者减少工资总额。
意见强调:加强全员绩效考核,使职工工资收入与其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切实做到能增能减。
工资总额分类管理:
意见对商业类、公益类、金融类、文化类国有企业分类设置联动指标,合理确定考核目标,突出不同考核重点。
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原则上实行备案制。
其中,未建立规范董事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机制不健全的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认定,其工资总额预算应实行核准制。
对其他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原则上实行核准制。
其中,已建立规范董事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健全的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同意,其工资总额预算可实行备案制。
受益人有哪些?全国3698万职工。
本意见适用于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或机构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参照本意见执行。
来自财政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末,全国国企职工人数3698.4万人。其中,中央企业1762.9万人,地方国企1935.5万人。
电力、有色、汽车等效益不佳国企或面临挑战
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1-4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10054.9亿元,同比增长18.4%。其中,中央企业6929.4亿元,同比增长19.1%。地方国有企业3125.5亿元,同比增长16.9%。1-4月,钢铁、石油石化、煤炭等行业利润同比大幅增长,均高于收入增长幅度。有色等行业实现利润降幅较大。
按照意见规定,盈利的涨,亏损的降,从目前国企盈利情况来看,国企职工的工资普遍是涨的,但电力、汽车等一些效益不佳的国企将面临很大挑战,职工工资或有可能受到影响。同时,该意见的出台也有利于推动国企分类改革步伐,健全国有企业职工工资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能增能减的机制。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企业薪酬研究室副主任 常风林:
改革着眼于使国有企业职工更好更充分地分享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使职工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实现同步。
原标题:影响近4000万国企员工工资的重磅文件面世 一文看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