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区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钟少奇违规公款吃喝 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天(31日)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人受到处理。这也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开设“五一端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以来的第五次通报。
全文如下:
1.北京市通州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何全盛违规收受购物券等问题。2017年8、9月间,何全盛收受时任通州区漷县镇残联负责人给予的面值1000元的商场提货券一张,价值298元的花生油2桶。2017年12月,何全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监委)
2.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邵斌违规收礼问题。2015年4月,邵斌收受网吧经营人韦鹏现金5000元及白酒两瓶。2016年11月、2017年7月,邵斌分别收受网吧经营人姜某某现金各1万元。2018年3月,邵斌受到行政降级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天津市纪委监委)
3.河北省唐县副县长郭贺伟等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6月,郭贺伟和唐县古北岳管委会主任刘高远到县唐尧文化园旅游开发项目现场调研后,接受该项目企业负责人宴请,高昌镇党委书记李贺兴、镇长许小超,北高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孟虎等人陪同。另外,许小超还在组织核查期间不如实说明情况。2018年4月,郭贺伟、刘高远、李贺兴、刘孟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许小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监委)
4.山西省古交市马兰镇北社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天明未按规定进行婚丧嫁娶申报、开展党内生活会议记录造假等问题。2017年9月,马天明举办女儿婚宴,未按规定事前申报;2013年至今,北社村党支部未能规范开展党内生活,特别是2017年,马天明雇人编写学习会议记录。此外,马天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马天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山西省纪委监委)
5.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重大项目办公室主任张卫平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2月,张卫平和副主任潘毓,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在家中安排的宴请。2017年6月,张卫平、潘毓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上海市纪委监委)
6.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中心主任夏哲宇违规发放福利、超标准接待等问题。2014年5月至2016年8月,夏哲宇从新闻工作者协会套取资金97089元,违规用于各种接待、购买土特产、发放福利等。2016年10月,龙湾区新闻中心在浙江大学举办新闻通讯员培训班,因为住宿超标和私自聚餐额外开销15380元,夏哲宇决定从新闻工作者协会支出该额外费用。2018年4月,夏哲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浙江省纪委监委)
7.福建省东山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振兴,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秀强、林明辉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间,李振兴指使司机驾驶其私家车到单位公车定点加油站加油,产生费用3.2万多元;李振兴还授意李秀强、林明辉,将2014年10月至2016年11月间各自私家车的加油费用1.3万多元、0.6万多元,上述费用一并在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报销。2017年12月,李振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3月,李秀强、林明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福建省纪委监委)
8.广东省平远县仁居镇副镇长兼社南村党支部书记潘伟华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5月,潘伟华组织部分仁居镇干部、社南村干部、村民代表等32人外出参观时,违规到一些景点旅游,共花费1.64万元,在村集体资金中列支。2017年11月,潘伟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干部林娟、姚瑶及村委委员陈三凤分别受到诫勉处理;违纪资金被追缴。(广东省纪委监委)
9.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党支部书记钟少奇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0月,经钟少奇同意,运管处党支部以开展支部学习为由,组织27名党员分三批到农家乐吃喝,共消费9750元,在单位公款报销。2017年9月,钟少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重庆市纪委监委)
10.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大湾分局局长蒲发军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至3月,蒲发军3次用单位公务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863.66元;2017年4月,蒲发军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办理私事。2017年11月,蒲发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贵州省纪委监委)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巴河县萨尔布拉克镇政府副镇长努尔拉斯汗·马木尔汉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2月,努尔拉斯汗·马木尔汉2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3月,努尔拉斯汗·马木尔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