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保委:警惕苹果公司随意录入“购买日期”,有损质保期
澎湃新闻消息,7月12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上半年全省消费投诉分析。
今年上半年,江苏省各级消保委共计受理各类消费者诉求28万余件,其中,商品消费投诉约占6成,其余为服务消费投诉。
商品类投诉中,家用电器投诉量跃居首位,问题集中在售前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售后三包扯皮多,维修售后难以保障等方面。
江苏省消保委还公布了几起典型案例。
平板电视主板故障,是否属三包范围
平板电视的主板是否属三包范围?
有消费者向江苏省消保委投诉,购买的平板电视在三包期内出现主板故障,但商家拒绝为其提供免费的更换服务,称平板电视的主板不属于三包规定中的主要部件范围。而主板的更换费用几乎接近一部新的电视的售价。
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纳入<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调整范围的公告》(总局2011年第20号公告),等离子电视或者液晶电视机,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平板电视,主要部件包括显示屏、驱动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谐器,保修期是3年。
部分商家由此认为主要部件范围中没有主板,因此拒绝履行“三包”责任。此外还有部分商家认为逻辑组件特指所谓“逻辑板”。
江苏省消保委经过向业内技术专家的咨询得知,逻辑组件基本含义指具有逻辑运算功能的零部件,主板上集成大量逻辑电路,其功能主要是完成数字的逻辑运算和逻辑处理,应属“逻辑组件”。而“逻辑板”的命名没有任何依据和规范,且并无行业规范文件指定“逻辑组件”=“逻辑板”。同样,集成逻辑组件的模块化的“电源板”也属于“逻辑组件”。
因此,经营者所谓“主板”不属于主要部件的理由不成立,应当按照主要部件保修,有效保修期为3年。
新买半年苹果电脑,竟被告知已过质保期
有消费者将购买不到一年的苹果电脑拿至苹果售后维修,却被告知“已过质保期”。苹果公司出具了一份《工作授权书》显示,该产品“初步购买”时间为2016年5月6日,但实际上消费者购买日期为2017年8月。
不过,当消费者将当时的购买发票提供给维修点及苹果客服时,工作人员又表示以发票为准,并愿意提供保修服务,然而却无法解释《工作授权书》显示的内容。
该消费者据此怀疑该产品经过二次销售,并投诉至江苏省消保委。
经江苏省消保委与苹果公司取得联系,经过沟通、核实,确认滕先生购买的电脑为首次销售,并非二次销售以次充好产品。
对于单据上的内容,该公司解释称,此为企业根据出库时间预估的“购买日期”。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首先苹果公司未有任何依据,随意录入购买日期,且以此计算“三包”有效期。一旦消费者丢失购物凭证,很有可能丧失售后服务的权利。
其次,苹果公司在《工作授权书》中标明“购买日期”,很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解,认为与其购买时间不符,从而导致消费纠纷。
由此,江苏省消保委也郑重地向苹果公司提出批评及改进的建议,并要求苹果公司对个案中的腾先生进行补偿,苹果公司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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